北京市2016年乡村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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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乡村人口是指凡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。从全世界人口分布来看,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乡村人口一直多于城市人口。18世纪产业革命后,城市中工业的发展,城镇居民点的兴起,资源的开发和生产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,使乡村人口迅速地流入城镇。19世纪后,城市发展速度加快,乡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速度也加快。发展到今天,经济发达的国家,乡村人口只是国家总人口中的少数,而发展中国家,城市化过程时间短,速度缓慢,或者只是少数地区城市得到发展,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,但国家整体的城市化进程速度都不高,因而乡村人口在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一般较高,在60%以上。
正文
北京市2016年乡村人口最高值是通州区,数值为49.8万人,最低值是丰台区,数值为0.7万人。各市的乡村人口总和是293.3万人,各市平均值为18.3万人。
北京市乡村人口是指凡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。从全世界人口分布来看,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乡村人口一直多于城市人口。18世纪产业革命后,城市中工业的发展,城镇居民点的兴起,资源的开发和生产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,使乡村人口迅速地流入城镇。19世纪后,城市发展速度加快,乡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速度也加快。发展到今天,经济发达的国家,乡村人口只是国家总人口中的少数,而发展中国家,城市化过程时间短,速度缓慢,或者只是少数地区城市得到发展,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,但国家整体的城市化进程速度都不高,因而乡村人口在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一般较高,在60%以上。
2015年北京市常住人口2170.5万人,比2014年末增加18.9万人。其中,常住外来人口822.6万人,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.9%。常住人口中,城镇人口1877.7万人,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6.5%。常住人口出生率7.96‰,死亡率4.95‰,自然增长率3.01‰。常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23人,比2014年末增加12人。2015年末北京市户籍人口1345.2万人,比2014年末增加11.8万人。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,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。截至2017年末,北京市常住人口2170.7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2.2万人,下降0.1%。从年龄构成看,0-14岁常住人口226.4万人,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0.4%;15-59岁常住人口1586.1万人,占73.1%;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358.2万人,占16.5%。从城乡构成看,城镇人口1876.6万人,乡村人口294.1万人;城镇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6.5%。
北京市一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01.5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同比增长6.7%,增速与上年全年持平。一季度,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67元,全国排名第2位。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49元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99元。一季度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75亿元,增长5.1%,在东部六省中增速靠后,也不及全国平均增速。房地产调控和金融业增速放缓是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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