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2017年契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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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契税是指不动产(土地、房屋)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,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(产权承受人)征收的一次性税收。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,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:(1)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。通过征税,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,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,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。因此,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,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。(2)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。当发生房屋买卖、典当、赠与或交换行为时,按转移变动的价值,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。(3)契税采用比例税率,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,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。
正文
天津市2017年契税最高值是滨海新区,数值为382123万元,最低值是宁河区,数值为11413万元。各区契税总和为1522229万元,各区平均值为95139万元。
天津市契税是指不动产(土地、房屋)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,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(产权承受人)征收的一次性税收。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,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:(1)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。通过征税,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,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,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。因此,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,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。(2)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。当发生房屋买卖、典当、赠与或交换行为时,按转移变动的价值,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。(3)契税采用比例税率,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,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。
天津简称“津”,意为天子经过的渡口。天津的形成始于隋朝大运河的开通。明朝永乐二年(1404年)设“天津卫”,同年12月又设天津左卫并筑城,至此,天津城初具规模。从明朝永乐二年(公元1404年)正式建卫到公元2017年,天津建城已有613周年。天津位于华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汇流处,东临渤海,北依燕山,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,海河是天津的母亲河。天津滨海新区被誉为“中国经济第三增长极”。天津是夏季达沃斯论坛常驻举办城市。
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,东临渤海、北依燕山,位于东经116°43'至118°04',北纬38°34'至40°15'之间。市中心位于东经117°10',北纬39°10'。天津位于海河下游,地跨海河两岸,北南长189千米,西东宽117千米。陆界长1137千米,海岸线长153千米。是北京通往东北、华东地区铁路的交通咽喉和远洋航运的港口,有“河海要冲”和“畿辅门户”之称。对内腹地辽阔,辐射华北、东北、西北13个省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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